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2年10月17日买了一台AOC I2267FW型号的液晶显示器,购机时商家承诺3年全保,至2014年1月10日显示器出现异常,我立刻送到AOC授权站蚌埠,当时开出故障原因为:闪屏。三天后,维修部竟然告知机器内部有“不明液体”,不在保修范围,如要修理必须缴纳800元的维修费!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在此我有四点疑问,第一:显示器进入“不明液体”, 为何要等三天后再告知?难道显示器有不明液体需要三天后才能发现?第二: 显示器进入“不明液体”,烧坏的为何不是其他零件?偏偏是价值最高的液晶屏?第三:该机型目前售价899元,为何换个液晶屏要收800元?这个价格是谁制定的?难道除了液晶屏该款机型其他所有零件只值99元?第四:客户服务单第一条清清楚楚注明“工程师拆机检测或维修确认”为何当时没有说明进入“不明液体 ”?维修部背着客户单方面说故障理由,谁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谁来监管售后维修部?希望贵台能帮助消费者维权,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