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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汇通快递上海市 【新崇明】站点
投诉内容: 本人14年2月20日用汇通快递从深圳发一个快件到上海,快递官网显示2月22日收件人已签收,实际上收件人根本没有收到货品,多日咨询快递公司均已在核实为由推脱。寄送快递就是一个交易承诺,快递要真实送达收件人手中,才可以标注已签收,未签收就标注已签收,是私自占有他人财物。这个现象现在是很多快递公司站点的潜规则,由于派件员怕没按规定时间派件会被罚,就私自标注签收,有时货品丢了也照样标注,这个行业乱象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