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3年10月左右在万云峰妹妹万云丽的介绍下 ,2013年12月20日去万云峰的工作室阳光印象婚纱摄影工作室拍摄婚照,早上9点到晚上7点结束,由万云峰本人接待并填写了预约单,价格为2200元 一次性付清,选片日期为2013年12月27日,而后其又推延时间半个月。取件日期为2014年1月22日,此期间万云峰从未主动联系本人协商取件时间问题,到期时间,跟万云峰要照片,他说还没做好,最迟说2月3号之前给我们把照片寄回家也就是大年初四,我们婚礼定于大年初六,我们再次做出退让,万云峰保证如果快递不寄送照片,就开车亲自送到老家,我们信以为真。就在初五过后,其手机关机 停机 不接电话,直到我们婚后回到苏州2月18号 ,万云峰在qq上回复说照片好了,让我们过去取,我们最后协商好,他同意帮我们把照片送过来或者寄回老家,从2月15号协商后到目前为止。万云峰都没有兑现自己说的每一句话,甚至修好的照片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发到我邮箱。手机又不接电话不回信息。
要求万云峰给予我精神和违约补偿,耽误我们婚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