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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离家在外的孩子(20110713)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 21: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与法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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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小孩似乎不愿意提及家这个词,而小男孩接下来的回答更是让人听着辛酸。
   
    警察:想不想找到你爸爸妈妈?
    男孩:不想
    警察:不想,为什么不想呢?
    男孩:他们天天打我。
    警察:天天打你啊,你是怎么从家里到这儿来的?你是离家出走的是吗?
   男孩:他们撵我走的。
    警察:给你找一个住的更好的地方?
男孩:我就住在这儿。

    缺少父母的爱,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于是有些孩子是自己主动跑出来的,还有的是通过别人介绍来到这里。这些孩子们白天睡觉,晚上卖花,平时就生活在这个简陋拥挤的环境里,但让民警和记者意外的是,他们都说愿意生活在这里。

     
    问:你后 爸把你送出来时你愿意这样子的生活啊?你愿意啊为什么呢?
    男孩:我后爸要打我。
    问:你后爸打你,你亲生母亲呢?妈妈呢?
    男孩:妈妈在广州了。
    问:妈妈到广州打工去了?
    问:妈妈知道不知道你被后爸这样子送出来卖花了。
    男孩:知道,我后爸说了从今以后不管我了。
    问:他为什么不管你呢?是你不听话。
男孩:是的。

    有人管吃住,有小伙伴一起玩,还有零花钱可以花,这些孩子们无论是被父母送出来的,还是自己跑出来的,都表示不愿回去。而应该让他们得到关爱的家在哪里,该担负起教育责任的父母又在哪里?记者联系了两个卖花小孩的父母。

     
电话采访:小周的父亲
    问:你知道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呢?
    父亲:卖花。我去过。
    问:你在什么地方呢?
    父亲:我在深圳。
    问:你本来家在什么地方?
    父亲:老家是在内江。
    问:他现在应该在读书,应该要读书?
    父亲:他读书,他不读啊,他不听话啊。
    问:不读你们就让他这个样子啊。
父亲:我哪里知道,我让他们出来,我让他来深圳,他调皮的很。

    记者又打电话给另外一名孩子的家人,听到的是类似的回答。
电话采访:小张的母亲
    母亲:  他自己养活自己,
    问:他这么大应该是在读书的,他怎么能这样子生活呢?
母亲:他读书,他不读,他读不来书

     王教授,这六个孩子啊最后都被民警带到了成都市救助管理站,那有五个呢已经和他们的家长联系上被家长领走,还有一个呢还没有联系到家长,如果实在找不到家长的话,可能就会给他送到当地的福利院。那我觉得有一个问题,上一个案例,这些孩子的的确确受到了胁迫,可是这个案例里边呢,这些孩子是自愿的,但是,她这样的行为就不应该受到处罚吗?

    这个算不算按照刑法要狠很打击的呢?我们仔细想想不算。因为她没有涉嫌就是违反我们刑法规定的这些罪名,她就是组织孩子去买花么。那么这个是不是就是一个不应该遭受谴责的事情呢?也不是。那么显然说呢这个呢不是一个我们应该去支持鼓励的一个行为。应该说他是一个不好的,社会的一个不良的行为。这不是一个小事儿,这是一个,可以说是一个敏感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大家都要关注这个事情。社会齐抓共管,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那我们也祝愿这些流浪的孩子能够早日回到家回到课桌前,也想就是警告那些不法分子,想利用孩子作为他们牟利工具的那些人,不要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还有特别想跟那些家长说一句,就是说,受教育是未成年人最基本的权利。如果这个权利得不到保障的话,政府的相关机构会介入监管和监督,感谢王教授来到我们的演播室,参与我们的节目。今天的经济与法特别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您继续收看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的其他节目。


 

[经济与法]离家在外的孩子(20110713) 本节目主要内容:现在有些孩子,应该是在学校读书的年龄却有家不回、有书不读,到社会上去从事经营、务工,甚至是抢劫和盗窃。节目讲述了一起由未成年人实施的砸车盗窃案件,和未成年人在街头卖花的案例。节目请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对这些社会现象进行了评述。 (经济与法 2011年 第1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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