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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法
公证费该谁出法律没规定这么细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表示,按常理来说,由于政策变动产生的200元公证费用,不应由车主承担,但很多时候这个问题是说不清楚的。
葛洪义说,从政府管理角度看,政策的变动会产生成本,但有时候有补偿,有时候没有。比如,限牌令前,某车行业绩势头良好,刚刚重新装修、扩大店面,突然遭遇限牌,带来的经济损失是不是也要由政府补偿呢?另一方面,如果某项政策变动,使得一部分个人或企业获利,比如房屋的增值等,又该怎样处理呢?
葛洪义表示,在目前的体制下,政府常常介入经济生活中,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而目前法律范畴尚未规范到这么细致。
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险峰表示,限牌令出台后,倒签等情况肯定有,公证是一个举证的过程。但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无法在公证处签约,要较真起来是很难的。“个人理解,政府是借次机会给市民开个口子。”他说,“对这200块钱公证费,过多地纠结是没必要的。”蔡险峰表示,从政策出台的程序、执行效果等角度去考量更有探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