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理由:工商银行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违反了银监发(2011)22号第一款第七条”从2011年7月1日起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规定;在小额账户管理的设计和服务上存在严重缺陷。
事件经过: 2011年7月11日,我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办理了《保险费自动转账付款授权书》。7月19日和8月2日我分两次往其指定的工商银行活期存折上存入足够支付我一年保费的现金。8月7号有一笔2613元保费应付。2012年1月4日我到工行自动登录机上打印信息时,未发现扣付保费的信息。
此后,我多次与工商银行联系,答复是:我的存折从2010年4月21号至2011年7月19号存款少于300元,处于休眠状态,在此期间每季收一次小额账户管理费,在小额账户管理费没交清之前,只能往里存钱。
我的疑问是:就算我欠银行小额费,为什么在我存款的时候不扣?为什么2011年9月21号不扣反而还给我记了5.41元的利息,直至2011年11月21号扣了小额费6.49元。为此我向保险公司支付了57.49元罚息。
要求:希望能得到工商银行的合理解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我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