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08年4月初,我在平安人寿保险新余分公司(以下称该公司)购买一款“智盈人生”保险,将我女儿的出生日期是19901021,擅自在合同上写成19900121。在其后的三年里,我都按时交纳了保费,总共1.6万元。年龄错误导致合同不能执行。因此,我认为该公司人员存在欺骗和篡改客户资料行为,要求终止保险合同,返还我缴纳的保险费并承担利息,同时按照合同法和消费者保护法双倍返还保险费。
被投诉单位:中国平安人身保险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联系人:欧阳四英(13979036468)
举报人:何宏柏
联系电话:13907906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