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1年10月2日从淘宝网 快乐港湾数码店向陈花英网上付款900元购买 华为C8650手机一部(双电池) 。因电池不蓄电,于2012年1月11日经华为手机售后服务点 :山西省朔州市金浩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 0349 2027788)鉴定:“电池非华为公司原厂电池”。
淘宝网 买家名:波波12311 (王与波) 订单编号:117403276645427
发票信息如下:
客户名称 周夺
销售单位 深圳市泉水兴贸易有限公司
联保发票为 深圳市泉水兴贸易有限公司商品销售发票 开票日期:2011年10月03日
发票代码 144031101134
发票号码 00252431
开票人 黄丹妮 收款人 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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