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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河南省元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2011年10月26日何风忠(乙方)与元隆机械厂(甲方)签订了购销合同,购买甲方自动水泥砌块砖机及配套设备共计240’000元。合同约定乙方在付清一半货款后,甲方予以发货,乙方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2011年11月乙方将120’000元存入甲方指定帐户。后乙方多次催甲方发货,甲方均以发货要乙方付清全款后才能发货,说合同上指的乙方验收地点是在甲方仓库,不是在乙方所在地验收,合同上也没有备注相关售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