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年1月17日我车异地出险,撞坏别人房屋,当时报案了,长安保险公司委派查勘员(姓夏)查勘,拍完照片就走啦,收了200元代勘费,在我要求下才写了张收条给我,也没有开具现场查勘单要我签字,我事后才知道这个程序。当时屋主不在家,日后我与房屋主人协商,赔了房主2000元房屋损失费,拖车也是我自己找的后车子到4S店后,经过定损,湖南分公司工作人员与我联系,说房屋不与理赔,没有认可,让我与事发时当地查勘员联系,只要他认可长沙就认可。
于2月1日到保险公司办理赔,结果还是不能赔钱,又说联系不到现场查勘员,说不是公司员工,他们也联系不到姓夏的查勘员,还说不是他们公司员工,2月1日下午姓夏的查勘员便与我取得联系,说长沙是依他说了算,2月9日我又到保险公司,事发地长安保险机构答应可以赔偿800元,但是长沙不认可,还要我找姓夏的写报告。今天是17日了,还没有给我处理,反复联系,都没有主动打过电话给我,我修车花了23120,拖车2600,17天保险公司的理赔都不能下来,如果他们当时现场查勘员给我填现场查勘单,肯定是会要牵涉到2000元房屋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不认可,我也不会赔2000给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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