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公司于2010年1月11日在合肥亚星玻璃有限公司购买了380平方米钢化玻璃(共124块),共计人民币;34441元。自安装以后多次出现自动炸裂现象,截止目前共计有18块玻璃(规格:3660×1410×12㎜)炸裂。玻璃屡次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炸裂,不但给我公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同时也给我公司员工和来我公司的客户人员造成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
在第一次出现炸裂后,我公司就及时地与该公司王姓经理联系过,而对方始终不能正面正确的面对实际所发生的问题,让我公司感到无比寒心!
我公司当初决定购买贵公司玻璃时,就是看中该公司如此大的企业规模,而如此的售后服务态度确实让我公司寒心,同时也会让无为县开发区内许多正在盖厂房的企业担心,而让该公司潜在的客户望而却步。
2011年7月25日对方又一领导打来电话改囗只同意赔付已经自爆自烈部分。我方坚持全部退换或保证今后不在发生。对方拒绝。导致处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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