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年2月22日,我从湖北襄樊经由韵达快递发一双羽毛球鞋到上海,单号是1200454516543,所有快递记录也只能查到2月22日的,28日我打电话查询说是遗失了。鞋子我是550元进货的,我要求全额赔偿,由于之前一直用韵达发了不少快递,经过几次我主动给上海韵达公司打电话,协商金额始终只能谈到200,而且一直是我主动给他们打电话,他们从未主动联系我。现在我的方案是要么赔偿我一双全新的一样的羽毛球鞋,要么全额赔偿。
由于现在韵达公司很难联系上,故寻求你们的帮助,希望看到尽快帮忙解决下,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