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2-04-23 20:50 在东莞市容悦服饰有限公司http://www.loyer.cn/购买一件衣服,27号收到衣服,5月3号晚上8点的时候我联系客服人员需要退货,客服人员同意我的退货申请。我于5号把衣服寄回东莞市容悦服饰有限公司,8号的时候签收。9号我找客服人员退款,客服告知我超出7天无理由退换的日期,不能退款,我明明是在7天内申请退货的,怎么就超出时间了??找遍整个网站也没看到一点关于退换货的条例的,这不是在欺诈消费者吗?我退回去的衣服完好无损坏,我是在7天内申请的退货,为什么不给我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