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使用建行信用卡,并与名下的借记卡账户实现关联还款,2012年9月透支消费1万多元,按协议规定需在10月8日(还款日)还足透支额。由于关联的账户余额不足还清透支额且国庆出差出外无法及时补足款,导致建行于10月8日在关联账户扣了417元,本人知道关联账户余额不足并于10月9日在外地存入2100元(心想其他未不部分待过两天回去后再补,几天利息也无所谓),建行于10月12日在该关联账户扣了该余额,同时短信通知本人“您尾号*信用卡本期人民币约定账户应扣*元,实扣*元。余款两天内还入约定账户中,将视同按时还。如已归还请忽略。[建设银行]”。本人回来后于10月13日存入关联账户足够款后(认为其会自动扣),一直到10月24日建行发了一条分期付款短信才知道其未从关联账户扣款补足信用卡,从而出现了365元的利息。本人于10月24日致电4008200588投诉,投诉理由为本人认为于10月13日存入足够款后,建行没有自动扣款,也没有通过各种方式告知本人,因此本人不同意承担从10月13日至24日的利息,只承担10月8日至12日的利息。但建行答复其无义务提醒客户是否会自动扣款,因而此部分利息由客户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