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们是衡水市,衡水盛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平路御园小区的业主。我们购买的御园小区1.2.3号楼合同约定2011年12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直到2012年12月28日才通知我们12月29日至31日交房。延期一年交工,好不容易盼到拿钥匙的时候,却被开发商告知必须缴纳2600元燃气初装费和2600元暖气流量表费,还有装修押金1500,否则便拿不到钥匙。而且延期一年交房不赔偿违约金,同时也未能达到入住条件没有水,没有燃气,电,就强制交房,以及没收房没入住就开始收物业费!
涉及业主一千户。此事多次向衡水市物价局反应,至今未得到解决
开发商委托售楼公司向我们交房时,仅通知我们向银行交钱,没有向我们提供:
1、《住宅质量保证书》2、《住宅使用说明书》3、《竣工验收备案表》4、《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7、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
我认为这很不合理,因为房子还没竣工,地面坑坑洼洼还没弄好;跪求给我们做主!挣点钱不容易啊,照这样乱收费,我们还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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