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在去年7月21日通过开发商买了一套一层的房子,当时已经是现房,合同约定今年3月16日交房。现在开发商突然找到我说房子盖错了,占用了消防通道,要改回来,所以要求我退房。他们给出我两个选择,一、换房,给我换一个犄角旮旯的地方,而且还要我加钱;二、退购房款加去年的活期利息。这两点解决方案我不能接受,我要求开发商出具房管局针对房屋改建的相关文件,他们没有,而且态度强硬。
请问,我买房已经签订合同并付款,开发商有权利在没有任何文件的基础上要求我退房吗?老百姓买个房子很不容易,我认为这是欺诈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