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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黑龙江省滨才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0年12月末在哈市滨才售楼中心贷款形式购买一套90平米价值38万的商品房于2011年12月交房,在交房钱开发商通知图纸改变愿我们所购买的小区不再建设,开发商说只需赔偿具体协商,于今年1月份开发商来电话说同意给换房,于是我们在别的小区选中一套比我们原购买的房屋多出几平,这几平在实际销售当中是赠送的,可是售楼经理要求我们补差价,如不补差价不予办理银行贷款,我们不同意就告知我们让我们退房,我们问赔偿的问题,他们销售经理说没有。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能否帮我们出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