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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韵达快递
投诉内容: 3月1日一份由韵达快递邮寄的信件从韵达公司“四川成都金牛区北门一公司”寄出,3月2日到达高新区,但“四川成都环球中心公司”直到3月6日才派件,造成极大延误。其不但不予赔偿,而且还要收取快递费用,实属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5之前的典型。延误期间快递没有打过一次电话让我取件(电信通话记录可以作证),如果大楼物管阻隔,我可以让物管调取监控作证,请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同城快递居然要6天,而没有任何说法)。 运单编号:800002016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