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3年1月27号委托申通公司快递一件货物到长沙,自发货之日起,网络跟踪信息只有27号信息,客户始终没有收到货,2月31与申通公司,客服,总部,北京公司交涉多次,始终不能提供任何货物的信息,一直到现在申通公司也说不出来货物在哪,开始说是年底货物多可能在路上,让我们等,每次打电话都说让等,一直等到现在他们也没有什么说法,只是说了一句没有了按照遗失处理。后经过我们自己查证,我们的货物在2013年1月29号已经有人使用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在路上,你们发出的货在哪里都不知道是不是很可笑呢,只是在网上有显示27号的信息,以后他们公司不能提供任何有关货物的信息,难道一批货只有这一个货物就蒸发了吗,申通公司是怎么监管的呢,不能拿出证据来证明,就找托词给自己解脱说是遗失,他们申通自己内部人员监守自盗,把货物拿出去用了卖了就没有人管吗,法律何在呢反过来却说是遗失,这是一个概念吗?申通公司客服1018说了,不管是他们内部人员盗窃还是非法占有,都算是遗失,怎么法律都成他们自己的了怎么说都对呢,就没有部门能管得了他们了吗?这比抢劫还快呢,几万块钱的东西他们倒手只给你赔几百元,很厉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