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06年11月15日下定金,并于2007年2月正式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至今日,仍然未交楼,自2009年起,部分业主联合发起维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并反映,时至今日,依然未有本质的结果. 当初购买时房价偏低,所以没有业主愿意退房,大多业主都期望开发商能够承担下来,甚至有人都愿意让步放弃违约金,只要求尽快交楼入住,并办理房产证.这最基本的义务开发商从未和业主正式谈论.近几年的维权行动,始终未能如人所愿, 究竟是政府不作为还是....?已经有两批业主通过打官司确定了房屋所有权, 第三批正在组织中,为什么会让无助的小业主们过得这么闹心?想问,为什么我们大把的甚至凝聚了几代人的钞票换不来开发商的义务和一丝良心?更可气的是, 最近,开发展居然向业主发出解约通知, 真是**先告状, 试问,我们何年何月才能拿到房子得以安居?还要多长时间才能有房产证?何时才能让开发商自食其果,为违约买单? 有多少业主,因为房子未交问题而改变了婚姻计划/发展计划. 几年来,这房子几乎成了业主的心头病.再试问,有多少业主可以有更多的钱去重新购买?
我们期待,公正公平的一天乘借315的东风早日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