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一、经过
1、2007.5.16本人在渣打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开户,之后本人再未光临过该行所;
2、2007年6月采用快递方式购买50万2.5年期的保本理财产品——“金猪宝贝”;
3、不久之后又通过快递签署一个框架协议;
4、2007年11月,理财经理通知我“金猪宝贝”表现不佳,建议全部转换为另一款五年期的名为美林“聚焦亚洲”(QDII0711)产品。但没有提供任何有关该产品的说明资料,对不保本这个重要特征只字未提,更谈不上进行充分的风险警示了。整个产品转换过程依旧采用快递方式进行;
5、渣打对QDII0711产品的售后服务停滞;
6、2012年12月31 日 QDII0711产品到期,投资本金仅余26万多,损失近五成。
二、投诉要点:
1、销售过程违规,所有的交易文书均在行所以外的地方签署;
2、对投资者隐瞒了巨大风险,以欺诈、诱骗手段贩卖高风险产品;
3、未尽售后责任义务,刻意隐瞒交易信息;
4、渣打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行监控严重失控,防范风险不尽职。
三、诉求:渣打银行归还本人全部50万人民币的投资本金并支付同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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