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3年3月21日在洛阳市八方电器上海市场店长虹电视销售部预定一款42寸液晶电视,预付定金20元。2天后我付了3249元全款约定25日送货,可送去的却是39寸电视,经与周姓女经销人员联系,被告知我预订的42寸电视没有货了。要我改换其他款式,我未同意,要求退款,该周姓女销售人员,再三解释,并承认是他们的工作疏忽,在没有核实仓库是否有货的情况下就让我交款订货。最后采纳了该周姓女销售人员的建议,在不另加款项的情况下更换另一种型号的42寸电视,并约定2天后送货,可到了28日我打电话催促送货时,又被告知仓库没货,让我继续等待。我简直不敢相信竟有这样的不良商家,简直就是欺骗消费者,强烈要求曝光这些不守信誉的商家,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