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3年2月份办理了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一张,当时的还款日为每月10日。2013年3月9日正常还款,余额为0.3元。3月9日之后消费三笔金额共计2068元,这样,四月份的还款金额应为2067.7元。3月份,本人根据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提示,将还款日期修改为每月的25日(为了跟丈夫还款日同步),工商银行也发手机短信息确认了还款日的修改,同时网上银行上的资料也显示四月份的还款日为25日。但在4月11日,工行方面忽然收取我10.34元的滞纳金。显然,它收取我滞纳金,是按10日的还款日来算的。除了滞纳金,它无疑还影响了我的信用等级,将对本人今后按揭贷款等产生影响。
现在的问题在于,4月份,工商银行到底是按10日,还是按25日的还款日来对待我的信用卡。工商银行的作法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他用手机和网上银行的资料告诉我是25日,然后在我根本看不见摸不着的系统给我收取滞纳金(4月仍按10日收取滞纳金,工商银行方面没有任何提示,否则也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