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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捷信中国
投诉内容: 2012年11月17日在四川绵阳市购买一家电动车专卖店够得电动车一辆,使用捷信的分期付款,电动车3000元,首付300给商家,以后每月17日付捷信317元,由此算出捷信年利息高达40%,已经违反央行给出的规定。如果逾期不还捷信的钱,捷信中国会假冒法院给受害者邮寄法院传票,还望您们多多调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