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几年前办理了一张交通银行信用卡,2012年具体几月份我记不清了,接到交行的电话说可以开通一种“好享贷”业务,当时客服说我还款信用良好且刷卡量较大属于优质客户,可以额外增加信用卡额度,还可以分期还款,免利息,手续费为0.72%,但未说明手续费是每个月都需缴纳的,要是说明了本人当时就不会办理了,于是同意开通此业务了。 今年10月4日,我买家电刷信用卡5658.6元.之后几天交行提示5658元已经被分为12期付款,每月手续费为5658×0.72%=40.74元.属于所谓的“好享贷”业务,就是说只要刷卡超过3000元就自动分为12期,每期手续费为刷卡金额的0.72%,即12期总手续费为8.64%。以我5658.6元来说就是收取488元的手续费.于是赶紧取消该项业务,但是仍被告知10月4日的那笔5658元的交易分期付款已经取消不了了,就算当月全额还款,还得交纳12个月,488元的手续费。太不合理了,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