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去向
投诉单位: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热力公司
投诉内容: 您好,本人在北京上班在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有一套房子,面积40平米。因今年该房屋长期不住,故于2013年10月27日向当地热力公司收费处办理“报停”,但工作人员告知必须交纳300元“断管”费,否则视为继续使用,如果不交暖气费来年还会收滞纳金。 国家有关规定,停用暖气要缴纳管道运营成本,但最高不超过应纳暖气费的15%,按照应缴暖气费840元计算(我家面积40平,21元每平的暖气费),300元的报停费高出2倍多,纯属乱收费。 恳请相关部门予以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