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3年11月3号,支付宝被盗号,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通过快捷方式转走我银行卡里的49970元。在开通支付宝快捷方式时,他们有明确的条例,凡是使用支付宝快捷支付发生被盗造成的资金损失,支付宝一律72小时给予全额先行赔付!11月5号向支付宝提交赔付材料,11月12号,支付宝称我的材料不符合他们要求,即宁波市新明派出所给我的受理回执单不符合要求。11月13号按照支付宝要求,在受理回执单加上个人信息,加盖公章,重新提交了材料。支付宝表示会加急处理,但是一直到现在,仍未给答复,每次打电话去询问,都是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