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11月10日在雪铁龙上海青浦弘雅4S店选购一款雪铁龙C4L轿车,双方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之后,本人接到销售人员王丹丹的电话,说她把合同写错了,要求本人多付800元才可以。本人觉得该4S店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还提出加价有欺诈的嫌疑,因此提出撤销合同拿回订金。该销售表示合同已经签了不能撤销,客户必须履约,一定要退的话,本人已经支付的5000元订金不予退还。违反合同的明明是4S店,消费者不接受合同外加价,要求退车却遭到拒绝。是否雪铁龙可以单方面违约,消费者就只能接受。
此后,本人与雪铁龙几番沟通,对此的答复是:
1、订金肯定是不退的,最多800元不多收你了。考虑到买车之后还涉及了维修保养等事宜,怎么放心交给这样的4S店。
2、该名销售一开始承认自己在签订合同时未提醒订金不退,但是后来又反口说“你说我没说,我也可以说我说过的”暗示在消费者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她可以对自己的言行不负责任。
至此,本人对该雪铁龙4S店彻底失望,向该门店提出撤销合同并退回订金的要求。雪铁龙不予理睬,表示消费者可以诉诸法律或媒体,反正钱到了他们那里是别想拿回来的。
以上事实本人均可以提供电话录音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