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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金谷物业公司

投诉内容:
我是金谷-阳光地带小区的一名业主,现我小区广大业主因停车费问题与金谷物业(开发商金谷公司下属物业公司)存在纠纷,该物业公司强制要求有车的业主缴纳停车费480元/年;而有关停车占地是广大业主的公共地面面积,而且物业公司不保证缴费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后有停放位置,且车辆发生意外物业不提供清晰可辨的监控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文,物业公司收取车辆管理费,必须出具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或与业主协商一致;目前该物业公司在两者都不具备的条件下,强制业主缴纳停车费,否则门岗不予放行。各入口业主车辆堵成一字长龙,有家大家是不能回。期间,开发区房管局牛昆局长、金阳社区主任曾来予以调节,物业经理当时承诺年前让业主车辆正常通行,年后监控等基础设施整改到位、与业主沟通后再提停车费事宜。然而,第二天物业公司依然故我,业主的问题没有解决,政府领导的调解不了了之。在此,只能叹服开发商金谷公司极其下属金谷物业如此专横霸道,下可以欺压本是服务对象的业主,上可以对上级主管领导置之不理。与新乡当地媒体联系,可惜对物业公司没什么震慑力。实在无奈,只能向贵媒体求助,万望能给予关注、让此事有一个彻底的解决,让业主过个安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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