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2年12月购买长安福特2012款1.6自动挡福克斯一辆,期间正常去4S店进行保养.于2013年11月第三次保养的时候发现变速箱漏油,当时行驶里程为16000km,和4S交涉,解决方案为更换油封。换过油封后,油耗上升,低速行驶时,车辆伴随抖动、异响。于更换油封后2000KM去4S进行复查,发现变速箱再次漏油!4S给出的解决方案仍旧为更换油封。我坚决不同意,一辆2000KM以内的车连续多次被拆变速箱造成的车辆折旧及二手车残值的损失得厂家进行承担,且坚决要求更换变速箱总成,进行延保!!现在厂家给出的保修政策为3年或10万公里,出保后变速箱漏油所产生的高额费用将由我们消费者自行承担,充分表露出长安福特的丑恶嘴脸!!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出面,为我们消费者主张权益,要求更换变速箱,进行延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