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事实与经过:
投诉人于2014年2.26日17:19分在山东家家悦集团威海张村旗舰店 购买了一桶名为:福临门花生油5L,条形码为:6941499100212,购买金额为:134.90元。 因购买时疏忽大意,没注意看生产日期为何时,购买完回家,才发现,此花生油已过期半个余月,但此时家家悦超市已下班,投诉人就于第二天傍晚下班后,带着购物小票和花生油去找超市领导沟通此问题。一位姓苗的店长,居然耍起赖皮,态度极其蛮横,相当无理,说此油不是由他们所卖,说给我200块钱,算他们认栽,让我赶紧走,我感觉人格上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故没同意他们的处理方法。曾想,家家悦在我们地方也算最大的超市了,多处连锁店,不曾想居然能卖过期产品,还这么对待顾客的,店大欺客,希望贵单位能帮忙处理一下,我们弱小消费者,对此实在是无能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