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在我的整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过程中,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违背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采用夸大事实的虚假广告,欺骗语言误导消费者,禁止工地实地参观等手段,剥夺购房人的知情权。主要事实如下:所谓的“买57平米,实得74平米”(有图纸为证),而认购金上明明写着套内面积是38.98平米。几次与置业顾问、售楼经部周经理沟通,都无法解释清楚“实得74平方”是如何计算得到的(由录音资料为证);所谓的“4千抵2万”定金,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抵2万元房款的事实(有票据证明);所谓的“优惠活动仅限23号当天”(由照片与网络广告图片为证),事实上是作为诱饵,欺骗购房者尽快交纳认购金为目的(证人与以银行交易凭证);现在我不想不明不白的消费,也不希望购买没有法律依据的“建筑57平米,实得74平米”的房子,由此造成合约不能履行的主要责任在开发商的虚假夸大宣传与打着优惠仅限1天的欺骗手段所致,因此,我们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认购金总计2.4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