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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耿镇镇耿建章饭店
投诉内容: 2014年3月3日,我和朋友开车路过五台县耿镇镇到耿建章饭店吃饭,饭店所有的菜品、食品完全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明码标价,结帐190元,问她要发票,她看我们是外地的,就没给我们发票。后来我们回饭店找忘在她饭店里的钱包时,第二次要发票,还是没给,只给了一个收条。我们要求对这种欺客、窂客、偷逃税的行为按规定给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