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事情的经过】
2013年6月份看中佛冈钱隆天下一套房子,因开发商不允许公积金贷款无奈选择商贷,在开发商提供的几家合作银行中挑选了佛冈农业银行作为放贷银行,并于当月按照开发商要求交清首付及其他所有款项。
9月份开始多次致电售楼处客服询问交楼事宜均未有结果。11月份致电农业银行询问,银行人员说是因为开发商的准入手续尚未办理,无法走审核程序。同时,售楼处客服人员答应尽快补齐相关手续。
因为开发商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造成我个人处于结婚无婚房的尴尬局面,因此11月份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相关领导给的答复是赔偿没有,让我可以去法院告。
从2013年6月份买房,到2014年3月15日为止,我还没有收到收楼通知。
【投诉的问题】
1、开发商的过失--手续不全--导致我未能如期收楼,请广州云星地产集团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领导出面解释道歉并给予相应的经济损失;
2、开发商不允许买房者用公积金买房是否涉嫌违法?因为我们是首套房,夫妻二人都有公积金,该损失是否应该由我个人承担?
3、合同上不明确交楼日期,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