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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烟台福霖居房地产
投诉内容: 我09年购买烟台福霖居房地产开发商07年开发的北二路同福小区(原龙源小区)商品房,2010年办理尾款及各种煤暖投资等手续,但开发商只给我开了盖有福霖居房地产的收据,拒绝开发票。我几次找负责人张泰协商,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我所在公司可以报销部分煤暖投资,但必须要发票。请CCTV帮忙解决下,作为消费者,正当消费本应该得到消费发票,房地产开发商拒不给开,有偷税漏税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