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2014年2月9号于淘宝网店铺名:u[1939811422]租用卡西欧TR-150相机,租期2月14-2月19,共6天,押金4000元,订单号:532212253403345、532217059733345(共2笔、每笔2000元),卖家于2月11日通过顺丰快递发货,2月12号收到货,使用完毕后2月20快递寄回卖家,卖家于2月24号通知收到货,叫我申请退款,然后我在淘宝申请退款,并收到淘宝通知:“卖家逾期未处理,将按照您的售后要求达成协议。”期限为4天,4天后卖家还未处理退款申请,而淘宝已关闭交易。然后我致电卖家,她说通过支付宝退钱给我。之后一直未退,再致电的时候已经不接听电话。而致电淘宝,淘宝则表示已查封卖家店铺,至于钱方面则无法退回,建议我报警。警察建议致电12315同时起诉淘宝及商家,而杭州市消委会电话:0571-12345一直无法接通。淘宝卖家名:tb45450952,卖家姓名:沈仁福。发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8号庆春苑28栋底楼,联系人:沈梦莹,联系电话:15658037997。现投诉无门,希望有关部门能加紧处理,帮我追回应得款项,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