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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洛阳格林豪泰中州西路店
投诉内容: 4月15日我去洛阳河南柴油机厂出差。入住格林豪泰中州西路店,6001房间。当时正逢牡丹花会。房价从120元/日(协议价)猛增至268元/日。当时我认了268元/日的房价。但入住三天后(星期五)。格林豪泰单方面把房价涨至303元/日。理由是周末和星期六还要涨。 我入住时既没有给我说明,又没有公告。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乱涨价。 要求:按268元/日的房价结算。退还多收的房款。并承认错误。赔理礼道歉! 附件: 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