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您好,去年8月24日,我在福建福州中庚.香山春天签订了《认购确权协议书》。因为我是泉州户籍,在福州也没有缴满社保一年,不符合福州市的购房条件。在看房的过程中,售楼小姐林丽丽告诉我只需要花300元钱就可以做好社保税单,限购令也就对我无效了。 获知这一消息后,我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书,并前后交了共计47万元整,但《购房合同书》开发商一直未与我签署。
在2011年10月份,我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查询得知,由于户籍和社保一年的条件均不满足,我不能在福州市限购的区域购房,而开发商是作假税单的行为,不仅违规,且购房者本人也须承担法律责任,假材料在法律上不予认可。 之后,我与开发商中庚集团协商,要求退还已经缴交的款项,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