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的上期账单余额1200.32元,在还款日2.27还了1099.48,差了100.84元,结果产生了23.08的高额利息。我很惊诧、愤怒,花了14.80元给建行信用卡中心上海总部打电话咨询此事,得到的答复却是:只要还款日没有足额还上,他行规定就从当期第一次刷卡消费算起,每天按万分之五的利息计算。我说自己已经按时还了1099.48,就不应该计算这1099.48的利息。他们回答说这是他行规定的条款。简直是欺人太甚、霸王条款!差100元不到半个月竟要收23元的高额利息!我要代表广大消费者投诉j此事,希望有关部门在此3.15之际,管管此事,给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还全中国建行客户一个公正透明干净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