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2012.2.25在北京东方新天地苹果优质授权店英龙华辰购买一台ipad2.4468元,但3月8日苹果公司发布新产品,所以对ipad2产品全线降价,并采取价格保护政策,对在发布2星期内购买的ipad2产品实行差价补偿,但仅限于苹果零售店,我向我购买的商店询问,商店说不执行此政策。我是在正规苹果授权的官方店买的产品,为什么不能享受此差价补偿政策,去年同样的情况出现,苹果对不是在零售店买的产品进行了差价补偿,今年为什么不实行此政策了,这是对消费者的欺诈,都是苹果官方商店为什么待遇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