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是在2010年11月份左右安装了一台1.5P格力空调,冬天用了几天就不制热了,于是我报了售后,开始的时候他们以为是电辅热管坏了,等了十来天他们拿来配件,说是型号不行,又等了十几天,给我换上了新的,可是用没几次,感觉制热效果还是很差,于是又报修,过了年,从唐山来了一位师傅,给我换了制冷剂,说是修好了.2011年冬天开始用时,制热还有,可是用了些日子又不行了,于是我报修,售后又修,。修完又坏,于是我找到经销商,要求换机,经销商告诉我,格力厂家和他们的维修关系是,第一年之内由经销商负责,一年后由格的售后负责。我于是打完格力400报修电话,格力售后给的解释是,可以换机,但是每天必须支付空调价款的千分之一的折旧费。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他们给我维修五六次,仍修不好,理应免费给我调换,可是他们就不给我免费换,于是我又拨打12315投诉电话,可是工商部门的解释是让我起诉,解决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