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是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桂林街远-望-电-脑-公-司的黄-海-英,我于2012年07月08日发一件货,单号是0589558502到上海收件人蒋绍奇;一件是0589223832,发货时间是2012年07月17日,到上海收件人蒋绍奇。这两件货,均到达了上海,在我的收货人没有接听电话情况下,给人代签了,收货人说已经搬迁地址,货不是他收的。我联系了宅急送去帮拿货返回来,但是广西的宅急送推诿让我们直接联系上海的宅急送,我就在广西和上海宅急送之间来回打电话,始终不能解决问题。(货是客户的电子产品待修件,客户已经追问多次,货丢了,我们怎么向客户交代?)我投诉宅急送广西公司、上海公司,一定要他们帮我把这两件货追回来并向我道歉(宅急送公司没有履行协议,管理松懈混乱,导致货物非收货人代签后丢失,并且答应帮找回但又没有用心帮找),并作出这个事件的合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