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年11月11日,我在http://tuan.qdczc.com聚宝团网站参与团购三星N7100手机一部,货款2999元已于当天汇至快汇宝第三方支付平台,订单号为631649。13日晚,我发现既打不开也无法联系聚宝团网站,查询快汇宝客服,却称已于本月12日将钱转至商家账户。我至今未收到货物,也未收到快汇宝退款。为何我还没确认收到货物,快汇宝就将钱转至商家的帐户,难道快汇宝与该商家相互勾结,坑害消费者? 快汇宝公司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请贵平台以维持正常的网上交易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第三方支付不按规定乱付款,恣意伤害他人财物行为为出发点,责令该公司以后杜绝类似行为,并全额赔偿我2999元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