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08年9月11日我五十多岁的父母去建设银行存钱,原本打算办理定期存款,金额为10万元,期限为五年的业务。可到了银行办理业务时,被身穿制服的银行的工作人员和窗口人员两人的极力推荐下买下,《国寿鸿丰》这种理财产品。当时工作人员介绍说买了这种产品可以同时得到银行和保险公司给的两份利息,而且保险公司承诺每年再给一份额外的分红。听到这父母当即决定办理这种存款业务,且时间期限为5年。可对年龄大视力差的父母来说,看到一篇篇的如报纸字体大小的,合同内容更是让他们摸不着头脑,就这样签下了这份合同。四年后一位保险业务员来到家里,说针对购买20年理财产品的客户进行回访,这下父母才恍然大悟,原来当年签下的合同是20年期的。对于五六十岁的父母来说怎么会买这么久呢?业务员说只有我们更改合同才能避免本金不受损失,不然没到期我们取钱就属于单方毁约,别说利息,就是本金都收不回来。万般无奈下父母又从新签下一份一年期的合同10万元的本金才避免了更大的损失。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起来坑害老百姓,真是让我们投诉无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