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月22日上午收到顺丰快递送来网购(货到付款)快件,验货时看货齐全便签收并付了款,上午使用时发现是假货,立即联系了送货员要求退货退款,同时还向110报了案。22日13:40向顺丰速运服务热线4008111111求助,23日8:07再次向4008111111求助,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协助办理退货退款,打击不法行为。顺丰公司只答应压款7天,联系发货方,最后必须将货款汇入发货方帐户。7天过去了,顺丰公司对待此事没有任何积极作为,反而为售假货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充当了犯罪分子坑害消费者资金的合伙保护者。如果每一个代收货款的快运公司能在2天内为受害消费者提供退货退款保障(为保证公司利润可收取退货运费),那么售假制假的违法行为不是能有效地遏制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