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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桂林真龙福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本人2012年11月6日与桂林真龙福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福特授权的4S店)签订2012款新福克斯1.6AT三厢风尚版购买合同,销售价格为14.39万元,赠送6000元保险(须加装导航8800元),享受国家规定节能补贴3000元。11月7日,我在汽车之家网站发现该公司刊登《11.11“油”你相伴,光棍节不孤单》的促销广告(来源:供销商供稿,促销时间为:2012.11.06-2012.12.06),报出福克斯2012款三厢1.6LAT风尚型指导价14.39万元,本店价13.39万元,优惠金额1万元。我即刻与销售顾问小潘联系询问,得到的答复是他不清楚,做不了主,同时我多次到该店协商,要求他们补偿未给予优惠的4000元,店方始终不予理睬,最后市场部的王经理干脆说他们与汽车之家网站无合作,汽车之家上刊登的所有该店的促销信息均与他们店方无关。更令人气愤的是:之后他们居然联系网站,删除了该优惠信息。本人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是公然欺骗消费者,不兑现自己的优惠承诺,并采取这种毫无诚意解决问题的服务态度。本人要求:桂林真龙福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兑现优惠承诺,补偿未给予的优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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