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去向
投诉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杜拉拉饭店川香1号
投诉内容: 我们自己带酒,在我们打开之后服务员告诉我们收取开瓶费,发票和消费单据我们都有,我听说在饭店吃饭可以自带水酒并且不需要开瓶费,而且但是是我朋友过生日,并且当时服务员并未给予我们开瓶服务,为什么还要收取我们自带酒水的开瓶费?请及时给我电话答复,谢谢您的监督。 (商户号:0002900F0131485)发票上收款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杜拉拉饭店。税务登记号:320611196910050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