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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中国联通

投诉内容:
我是2013年2月在威海办的联通3G卡(156150*7578),充了799元给的手机,3月生效的。当时想的是可以以后在威海一直用这个卡,但是现在觉得这个手机号不好,想用回我原来有的烟台的号(156680*3903),这个号用了2年多了。结果问你们的客服都说是没有办法解约或者更换手机号签约。我的意思就是希望能取消7578这个号的合约,我可以接受用3903的来继续使用3G业务,继续每月使用66元的套餐。但是客服说了,2年合约无论如何是解不了的,哪怕是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也不行。如果强制停机也会扣费,还会收取滞纳金什么的,甚至会上法院告我。我感到很气愤。原因很简单,号是我不想用的,我承认。但是联通方面单方面签订的是霸王条款吗?竟然不允许别人有违约的自由?无论什么原因,无论什么合理的条件都不允许?我不想给联通留下不好的印象,才希望能通过合理的程序解决这个问题,结果真的很失望。我希望联通能慎重考虑下我的意见,我只是一名学生,但是我会一直关注这件事情。希望10010真的可以做的比移动更亲民,更好,而不是和山东移动一样说的好听却什么都做的很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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