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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三河金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1、土地使用年限是从2004年9月23日至2074年9月23日,这就意味着开发商隐瞒了土地使用权已经8年的事实,且要求我们业主换正式合同时就这一条款也未向我们业主做过任何说明; 2、在没有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和并未告知的情况下开发商已经把购房协议里规定的集中供暖方式变更为壁挂炉自取暖方式。 3、2009年、2010年期间广大业主与售楼部签订的购房协议中违约责任规定的是延期交房的按照每日约定的总房款万分之一赔偿,正式合同中已经擅自更改为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未向我们做任何解释,并擅自更改了我们的缴款日期,改成了更换合同的日期; 4、开发商还告诉我们业主杏坛小区1号楼和杏坛小区一期不是一个小区,并且在物理上是隔离开来的,这与开发商之前的宣传大相径庭,可以说是对我们业主的欺诈。 5、开发商违规向每户业主收取3675元的燃气初装费。 6、开发商违规向每户业主收取360元的有线电视初装费。 7、开发商强制安装太阳能,合同中没有约定此项,开发商要安装太阳能也未作任何形式的告知,原本以为是延迟交房的一种补偿措施,结果却被告知缴纳太阳能的有关费用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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