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去向
投诉单位:光耀集团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1年买了惠州市光耀集团公司开发的光耀荷兰公馆房子,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2年12月30日交房,但是开发商在2013年3月30日的时候才通知大家去收房,大家去了以后要开发商提供验收资料,开发商推脱敷衍先要求大家签物业协议和赔偿协议,而且大家发现赔偿协议时抵管理费10个月。大家一致不同意,开发商避而不见。最后殴打业主。